7月6日,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了《2020年成都市享受普通高中录取加(降)分政策考生名单公示》
本名单自2020年7月6日至7月10日面向社会公示,接受监督,并请考生和家长核对。若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,应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资格审查单位(部门)提出申诉,逾期不再受理。资格审查单位(部门)接受考生申诉后,应立即进行复查,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告知考生,需要纠正的,将于7月17日前在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网站(网址:WWW.CDZK.ORG)上公布。
根据规定,当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,只享受一项最高分值的加分。